岳麓书院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31: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68页(1604字)

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

唐末五代僧人智璿等在此割地建屋,收藏经籍,首开办学。宋开宝九年(976)潭州太守朱洞辟为书院。咸平二年(999)太守李允则扩建,增书楼,祀孔子,请得田产,招60余人肄业其中。四年(1001)又请得国子监诸经义疏、释文和《史记》、《玉篇》、《唐韵》等书,形成书院讲学、藏书、祭祀的基本规制。

祥符五年(1012)周式以“学行兼善”首任山长,“教授数百人”。八年宋真宗皇帝召见周式,拜国子监主簿,使归教授,并赐“岳麓书院”额(明代刻石今存书院陈列室)及“中秘书”。

由此称誉天下,学者众推为宋初天下“四大书院”之首,成为地方最高学府。南宋绍兴元年(1131)毁于兵火。乾道初,湖南安抚使刘珙重建,张栻作记,云书院乃为“造就人才,以传道而济斯民”。张栻与同学彪居正先后主讲其间,阐扬其师胡宏之学,从游者甚众,史称“湖南一派,当时为最盛”,岳麓逐成湖湘学派的基地。

乾道三年(1167)朱熹来访,与张栻会讲《中庸》之义,听讲者几至千人,至有“道林(寺)三百众,岳麓一千徒”之称。朱、张之学成为岳麓学统,影响数百年。

淳祐六年(1246)宋理宗再赐院额,故又有“南宋四大书院”之称。德祐元年(1275),元兵攻潭州,岳麓诸生乘城共守,死者十之九,书院亦毁。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学政刘必大重建。延祐元年(1314)郡别驾刘安仁再修,吴澄作记,以倡朱张学统。元末再毁于战火,沉寂近百年。明弘治七年(1494)通判陈钢等重建。

正德二年(1507)王守仁谪场,过长沙,讲学院中。二年(1508)山长陈论创射圃,令诸生习射其中。

次年守道吴世忠拆毁道林寺,以其材扩建书院,并增建文庙。

九年(1514)陈论首修《岳麓书院志》。嘉靖六年(1527)知府王秉良、孙存等扩建,并置有学田二千余亩,规模空前。崇祯年间山长吴道行复倡理学。

十一年(1638)王夫之肄业于此,并创“行社”。明亡,吴道行不食而卒,院亦毁于战火。清顺治九年(1652)巡抚彭禹峰聘刘自廷为山长,招生复学并刊“卧碑”于明伦堂。

康熙二十六年(1687)赐御书“学达性天”额及经史诸书,因建御书楼。五十六年山长李文炤订立学规,以立身、敦品、养性教诸生。雍正十一年(1733)列为省城书院,在全省范围招生。乾隆九年(1744)赐御书“道南正脉”额(今悬讲堂)。十三年(1748)山长王文清订学规及读书法,倡导经史之学,并以“通晓时务物理”训士。

二十二年(1757)山长欧阳正焕手书“整齐严肃”(道光间立石嵌讲堂),以戒诸生。

二十八年(1763)巡抚陈宏谋始定每年招正课生50名、附课生20名肄业其中;每月初二、十六上堂讲书;初三、十八则官、馆课各一次,皆四书文,经解(策论)一篇、一首。嘉庆七年(1802)正附课生额增至138名。二十五年(1820)巡抚李栋置图书10,054卷,并订《捐书详议条款》加以管理。

道光十三年(1833)巡抚吴荣光设湘水校经堂于院内,专课经史,以经义、治事、辞章分科试士。咸丰二年(1852)院舍及藏书皆毁于太平军之役,山长丁善庆率诸生捐修。同治七年(1868)巡抚刘崑用钱六万缗重修,是为清代最后一次大规模修建。光绪二十二年(1896)院长王先谦改革课程,“以经义、治事分门,提倡新学”,“添设算学、译学”,并率学生积极参与湖南新政运动。

次年斋长宾凤阳等不满梁启超等所倡之民权、平等之说,上书王先谦加以反对,岳麓遂成维新与守旧斗争之堡垒。二十九年(1903)巡抚赵尔巽奏废书院,改为湖南高等学堂。辛亥革命后,相继改为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至今。1956年列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唐麓山寺碑及明清石碑匾额等60余通。

现建筑面积达7034平方米。

有康熙、同治所修之岳麓书院正、续、补志传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