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鹗书院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31: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68页(347字)
在湖南岳阳市南金鹗山。
光绪十年(1884)知县刘邦华捐资倡建,有门坊,讲堂、藏书楼、稻香楼、奎星阁、先圣祠、报功祠、知味轩、文昌亭、斋舍等,置田租769.5石,屋租钱120串为经费。十二年(1886)士绅订立《章程》8条,规定设山长、监院、账房各1人,管理田庄首事、斋夫各2人,监理4人共管书院事务。
山长主教学,由邑绅“公举品学兼优,夙有名望者”充任,每年由知县关聘;监院管行政,“由士绅公举志洁行芳之士”担任,“定期三年更替”;“另举公正绅耆”为监理,“若监院不能胜任及有事故”,即会同大捐主“随时另举”。
每年招生童正课20名、副课20名、附课50至60名肄业其中。
每月官、师三课,名列前茅者有奖。光绪末年停办。
今为金鄂山公园景点,供人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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