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溪书院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32: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70页(694字)

在湖南浏阳。

清道光十七年(1837)贡生张良赞建文昌阁于张家坊,“为一境义学”。捐有田亩、店屋等。张卒后,二十七年(1847)张妻受遗命扩为书院。咸丰二年(1852)始聘名师启馆,时“远近士子麇至,至斋舍不能容”。十一年里人捐银25310两扩建。同治四年(1865)里人张昌芾、李元善捐赠经费。

六年毁于兵火。八年始得修复,计有房屋4进40间。制定规章,每年招生监正副课各5名,童生正课10名、副课20名;每年官课4次,知县、教谕、训导分别主持;每月“堂课”3次、“经古课”1次,皆院长命题,前者作文一、一,后者为古学、经学、史学、算学,兼出四书题。凡课试前列者有奖,其文则“另誊待选,交经理首事收入藏书阁候梓”。

生童正课月给膏火米3斗、钱600文,副课米3斗。其入学时每人必交钱100文,作书办、院长等人之“辛资”。

住斋者每人每天交米1升。火食“帮钱”20文,散馆时另交斋夫,作“洗衣服事之资”。光绪年间增藏图书,并订《领借藏书章程》。又增补课程为读、看、问、记四项,六经、前四史、明史为“专精之书”,直读;性理、诸子、掌故、舆地及泰西政书、史志为“涉猎之书”,宜看;“问则举读看诸书之疑义”,“记则述读看诸书所心得”。按生徒程度分班教学。头班单日治经、双日习史,上午为专精,下午为涉猎;二班每日上午习经,下午则单日看四书解及性理,双日看纲鉴、经世文编、泰西政书。

无论头班、二班,除按课程学习外,皆得每天默四书,习古文,午饭后抄书习字一小时,傍晚吟诗,单日古近体,双日试帖赋,晚饭后读时文。二十五年(1899)刊《浏东洞溪书院志》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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