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7:53: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902页(503字)

民间小戏剧种。

形成并流行于旧长沙府12属县,以长沙官话为舞台语言,分益阳、西湖、宁乡、醴潭、长沙5路,各具艺术特色。源于民间歌舞,清乾隆三十年(1765)《长沙府志》有“聚赀唱梨园,曰灯戏”的记载。经历二小戏(小丑、小旦)、三小戏(增加小生)、多角色大本戏三个发展阶段,并由季节性半职业班逐步发展为职业戏班,最早者为宁乡路土坝班,约成立于同治年间(1862-1874),同时还有名科班怀德堂兴起,清末又发展了兼唱湘戏的半台班,艺术渐臻完善。抗战时期,益阳、长沙先后成立花鼓戏抗敌宣传队宣传抗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发展甚快。声腔分川调、打锣腔、民歌灯调3类,各有其传统剧目和表现特点,以川调为主。

表演以“三小”具有艺术特色,尤以丑角与花旦、二旦戏富有生活气息。传统剧目210多个,整理的《刘海砍樵》、《放风筝》等剧获得国家级奖励。

创作现代戏成绩卓着,20世纪50年代即产生《姑嫂忙》、《三里湾》等有影响的剧目,80年代以来的获奖剧目上百个,如《多喜坐轿》、《八品官》、《镇长吃的农村粮》、《桃花汛》、《乡里警察》、《老袁轶事》等等。目前有十余个专业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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