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戏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7:55: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903页(393字)

民间小戏剧种。

包括:吉首、凤凰、桑植、大庸、永顺、保靖、麻阳、黔城一带的湘西花灯戏;以平江为代表流布于平江、浏阳一带的湘北花灯戏;以嘉禾为代表流行于湘南诸县的湘南花灯戏(分河东、河西两路)。源于民间歌舞,曾称花灯或灯戏。歌舞性强,“二小”为主,运川扇子和手巾、“圈子”(舞台位置变换)和“套子”(身段组合)等表现手段,表现民间生活和男女爱情。音乐声腔,湘四以灯调为主;湘北有川调、打锣腔;湘南有正调和小调。

湘西花灯戏曾与阳戏、傩戏同台,吸收了阳、傩剧目;湘南花灯戏河西路吸收了祁剧剧目;湘北花灯戏则吸收了皮影剧目。均由二小戏发展为大型戏。

过去有歌舞演唱和舞台表演两种演唱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麻阳、桑植、保靖、古丈和嘉禾等县建有专业剧团。整理、编创剧目有《春哥与锦》(湘西编)、《剪窗花》(平江编)、《蓉姑舂碓》(嘉禾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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