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专业剧团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7:58: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909页(550字)

1958年以来,湖南部分县(地)、市先后建立了一些以演出歌剧为主的专业表演团体。

20世纪80年代有长沙、湘潭、株洲、邵阳、衡阳诸市和郴州、常德两地区保留这类剧团,称歌剧团或歌舞剧团;另有常宁县歌舞剧团,前身是1936年创建的湖南通俗剧团,1954年定点于常宁县,为本省最老的歌剧团体。这些剧团从70年代末以来,都有自己创作的剧目演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湘潭市歌舞剧团的《深宫欲海》、《蜻蜓》;郴州地区歌舞剧团的《公寓·13》、《无手的军礼》;株洲市歌舞剧团的《小巷歌声》、《从前有座山》、《沥沥太阳雨》;长沙市歌剧团的《灯花》、《桑树》;常德地区歌剧团的《犁担姻缘》等。或获得全国性奖励,或被调往首都为全国歌剧座谈会演出获好评。

另有《中原女烈》(湘潭市)、《毛泽建》(株洲市)、《三个女儿的婚事》(长沙市)、《不肯改嫁的人》(省歌舞团)、《兰花豹》(常宁县)以及新晃民族歌舞团演出的《茶花妹》、涟源地区歌剧团(邵阳市歌剧团隶属涟源地区时的名称)演出的《礼尚往来》、《月夜归来》等剧参加省会演获奖。十余年中,剧团编演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歌剧剧目在50个以上,湖南的歌剧创作和演出在全国具有很大影响,被誉为“歌剧之乡”、“中国歌剧振兴的根据地和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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