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弼教
书籍: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28 15:25:05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第553页(214字)
【释义】:
明刑:以刑法晓谕民众并严肃地执行刑法。
弼:辅助。指以刑律晓谕民众,使大家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与教化相辅相成治理国家。。
【成语出处】:
《书·大禹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其于予治。”
【例句】:
唐·张说《起义堂颂》:“天辅皋繇,明刑弼教;道尊老氏,同玄体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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