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予夺

书籍: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28 16:50:5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第750页(308字)

【释义】:

生:让人活。

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指对人的生命和财物有生死赏罚的权力。

。【成语出处】:

《周礼·春官·内史》:“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例句】:

①夏衍《包身工》:“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力。”②梁启超《俄皇宫中之人鬼》:“俄国以专制闻天下,君权无限,生杀予夺,一在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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