薙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九卷
更新时间:2018-12-13 11:59:2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九卷》第564页(383字)
《广韵》他计切,去霁,透。
《广韵》徐姊切,上旨,邪。《广韵》直几切,上旨,澄。【1】除草。
《礼记·月令》:“〔季夏之月〕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郑玄}注:“薙谓迫地芟草也。”《文选·王屮<头陀寺碑文>》:“爲之薙草开林,置经行之室。”{李善}注引{郑玄}曰:“薙,翦草也。”《旧唐书·李元谅传》:“芟林薙草,斩荆榛,俟乾,尽焚之,方数十里,皆爲美田。”【2】删;删削。{清}{黄叔琳}《<颜氏家训节钞>序》:“不揣谫陋,重加决择,薙其冗杂,掇其菁英,布之家塾,用啓童蒙。”{清}{叶廷琯}《吹网录·<劫灰录补注>跋并撰人辨》:“所增多至数倍,亦间有删薙繁芜处。”【3】同“[剃]”。《周礼·秋官·序官》:“薙氏。”{郑玄}注:“薙,读如鬀小儿头之鬀。”{陆德明}释文:“薙,字或作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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