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电复律

书籍:临床心电图学词典第二版 更新时间:2019-01-06 14:54:06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临床心电图学词典第二版》第88页(868字)

是指应用电能治疗各种快速心律失常并使之转复为窦性心律的一种方法。

本法需用电复律器,是一种比较安全、作用迅速,简便易行的临床心律失常非药物治疗方法。其机理主要是利用物理学上弱电刺激(兴奋)和强电抑制(超限抑制)的原理,在较短时间内将一定强度的电流经胸壁通过心脏,使心脏全部心肌或绝大多数心肌纤维在瞬间全部去极化,造成心脏非常短暂的停搏,以消除异位心律,中断环行、折返、反复等机制,使传导系统中具有最高自律性的窦房结或其他自律性高的起搏点重新主导心脏节律。心室颤动时,心室肌激动位相很不一致,一部分心肌处于不应期,而另一部分心肌已经复极,故在任何时候通以高电压强电流,都可以使足够的心肌纤维同时除极,此即“非同步电复律”。其他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心室肌激动位相是一致的,任意通以高压电流,若电流正落在易损期,可诱发心室颤动而危及病人生命,因此对于心室颤动以外的异位快速心律施行电复律时,要求电流的发放必须与病人的心搏同步,只有把电流发放在R波的降支或R波开始后30ms以内的心室绝对不应期内,才能达到既消除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又不致诱发心室颤动的目的,此称为“同步电复律”。

此外,心脏电复律尚可有交流和直流电除颤、体外与体内电击复律、经食管内低能电复律、经静脉电极导管心脏内电复律和植入型自动复律/除颤等不同方法。电除颤在狭义上是指利用电的方法去除心房颤动和心室颤动使其转变为正常心律,广义上的含意与心脏电复律相同。

心脏电复律和电除颤的适应证可分为两大范畴:即使各种严重的,甚至威胁到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和慢性快速型心律失常恢复为窦性心律。总的原则是,对于任何快速型心律失常,如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加重心绞痛发作,而且对药物不能起反应者均宜考虑电击复律或电除颤。但是对于异位兴奋灶(自律性增强)性快速型心律失常,例如伴有或不伴有房室传导阻滞的房性心动过速、非阵发性连接性心动过速和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等,对电复律的反应较差,并有可能增加自律性和触发激动,所以一般不主张电转复。参见“心脏电复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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