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鞫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1:59:3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662页(144字)

中国旧律规定犯人及其家属在读鞫后一定时间内可以提出申诉,要求重审或上控的制度。

类似近世的上诉。时准许犯人家属乞鞫,三国时废除,时又准许。

乞鞫的期限,汉律规定徒刑罪不得超过读鞫后三个月,北宋嘉祐年间(1056—1063)延长为三年,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又缩短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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