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所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7:31:3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41页(156字)

中国近代地方教育行政机关。

直隶省(今河北省)所属厅、州、县最先设立。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全国各府、厅、州、县皆设。

每所设总董一人(由县视学兼任)及劝学员若干人。以后时改时废。

1915年各县恢复劝学所,每所设所长一人,劝学员二至四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宜。1923年改为教育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