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所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7:31:3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41页(156字)
中国近代地方教育行政机关。
清末直隶省(今河北省)所属厅、州、县最先设立。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全国各府、厅、州、县皆设。
每所设总董一人(由县视学兼任)及劝学员若干人。以后时改时废。
1915年各县恢复劝学所,每所设所长一人,劝学员二至四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宜。1923年改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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