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税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1:57:1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59页(208字)

亦称“人口税”。

以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欧洲在古时已有。中世纪时,各国相继仿行,特权阶级可不缴纳人头税,负税人实际上是贫苦阶层。因此,反对课征人头税成为当时对统治阶级的重要斗争之一。

其后,所得税、消费税普遍实行,此税遂逐渐废止。美国南北战争后,南方各州政府对参加选举的选民仍征人头税。

1966年后停征。中国代征收的算赋,代征收的庸,代征收的丁钱,代征收的丁税,初征收的丁赋、丁银等,都属于人头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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