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7:27:40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864页(216字)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证明的对象或公证使用地等因素中含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
在我国,涉外公证的特点是:(1)当事人多为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以及旅居我国的外国人,或是准备出国留学、谋职、定居、探亲的我国公民,或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中外企业、法人等。(2)由专门的公证机关办理,并适用一些特殊的程序规则。如公证书需附外文译本,根据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等。
(3)公证书限于在使用国使用,并在使用国承认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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