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9:24:2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898页(228字)
属政策性的社会保险范畴。
指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原已就业的职工在失去工作或劳动岗位以后,在失业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失业保险金等物质帮助。此项保险都经国家立法,由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实行失业保险的国家中,大都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失业保险金。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由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交付,财政拨款补贴,用于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工作时间确定,一般为12个月至24个月。期满还不能就业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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