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9:59:2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07页(341字)
亦称“十条诫命”。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诫条。据《圣经·出埃及记》载,十诫是耶和华亲授,并命摩西颁布施行的。
内容是:除了耶和华,不许拜别神;不许制造和敬拜偶像;不许妄称耶和华名;须守安息日为圣日;须孝敬父母;不许杀人;不许奸淫;不许偷盗;不许作假见证陷害人;不许贪恋他人妻子、仆婢和财物。犹太教以此为最高律法。
伊斯兰教用语。即《古兰经》为穆斯林规定的十项应行应禁之事:(1)只崇拜独一的安拉,不许为安拉树配神;(2)要孝敬父母,不许忤逆虐待;(3)不许因怕贫困而溺婴;(4)不许接近或明或暗的丑事;(5)不许杀害无辜;(6)不许侵吞孤儿财产;(7)要给足斗称分量,不许克扣亏人;(8)要秉公说话,即使对自己亲属不利;(9)要实践安拉之约,不能违反;(10)要遵循安拉的正道,防止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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