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21:43:11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34页(117字)

事情的谋主。

《宋书·谢晦传》:“道济檀道济)止于胁从,本非事主。”旧指刑事案件中受害的原告,也指其他受害者。王恽《玉堂嘉话》卷七:“遗山元好问)尝与张哝斋论文,见有窃用前人辞意而复加雌黄者,遗山曰:‘既盗其文,又伤事主,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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