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法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22:45:1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49页(138字)

即输籍定样。

代制定民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开皇五年(公元585年)隋文帝采用高颎建议,规定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出查,令百姓五党或三党为一团,根据标准定户等上下,重新规定应纳税额,写成定簿,以搜刮隐藏户口,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并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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