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22:55:2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51页(168字)

着作权人决定在其作品上是否署名和署什么名的权利。

属着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着作权人可以在其作品上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化名、艺名或别号等,也可以不署名。

署名权自作品创作时产生,具有永久性、原则上不可转让的特性。永久性是指作者生前死后均拥有署名权,他人不得侵犯。由于署名权与着作权人密切相关,具有专属性,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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