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02:28:30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811页(201字)

“独任庭”的对称。

由几个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的审判庭。在我国,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上诉和抗诉案件的审理,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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