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25页(388字)

最初指一国在国外强占并将本国居民大批移往居住的地方,例如古罗在北非等地建立的殖民地。

到资本主义时期,凡被资本主义强国侵占,剥夺了主权和独立,在政治上经济上完全由资本主义强国统治和支配的国家和地区,均称为殖民地。在更广的意义上,殖民地还包括在政治上经济上丧失独立地位而依附于别国的保护国、附庸国和托管地等。在形式上享有独立和主权,实际上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均受资本主义强国控制和支配的国家,称为半殖民地。殖民地是资本主义强国倾销商品的市场和掠夺原料、取得廉价劳动力、输出过剩资本、建立军事基地的场所。

剥削和奴役殖民地是垄断资本获取超额利润的主要手段之一。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殖民地,重新划分势力范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挑起过两次世界大战。俄国十月革命后,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殖民地获得了民族解放,争得了民族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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