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掣签(qiān)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19:50:3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1054页(349字)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藏传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
“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即“金瓶掣签”的金瓶。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清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转世,特颁发两金瓶,一贮北京雍和宫,一贮拉萨大昭寺。凡蒙古等地区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和藏族地区大活佛如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灵童”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金签瓶中,分别在雍和宫或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监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遵循历史定制和尊重宗教仪轨,于1995年11月28日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举行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金瓶掣签仪式,国务院特派代表完成。中签者为灵童坚赞诺布,经报国务院批准,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金瓶和象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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