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定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101页(557字)

即戈森(H.Gossen)的消费理论。

戈森是德国经济学家。1854年他出版了《关于人类关系法则及由此导出的行为法则的发展》一书,创立了建立在边际分析基础之上的微观消费理论。经济学说史上将其概括成戈森定律。戈森定律由戈森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组成。

戈森第一定律即后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戈森认为,消费与效用之间具有这样的关系:当进入消费的某种商品数量增加时,由消费所产生的总效用亦随着增加,但其增加率是递减的。

当商品消费量增加到饱和点时,总效用的增加量为零。超过这一点时,消费所得的总效用随消费量的增加而减少。总之,当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未达到饱和点时,边际效用为递减的正数;达到饱和点时,边际效用为零;超过饱和点时,边际效用为负数。戈森第二定律是从戈森第一定律推演出来的,这一定律假定个人收入有限而消费欲望无穷,同时市场价格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使从商品消费所得的满足最大化,就必须将其收入妥善配置,使得用于任何特定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产生的效用与用于任何别的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所产生的效用相等。

这实际上是消费者均衡的必要条件。戈森认为,对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总效用或平均效用,而是边际效用。

戈森的上述定律构成了现代西方微观消费理论的基石和演变的基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