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基金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74页(639字)

我国消费管理体制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其主要内容是消费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它所内涵的社会经济关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1)在表象层次上,要正确处理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的比例关系。在国民收入已定时,使两者的比例达到最佳的结合。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积累与消费之间不存在对抗性的矛盾。

积累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的一种手段。因此,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之间的关系,又可以归结为现实的消费基金与未来的消费基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二者在量上实现最佳的结合,是这一层次上的政策侧重点。(2)在中间层次上,要解决社会公共消费基金与居民个人消费基金之间的矛盾关系。在消费基金总量已定时,二者此增彼减。社会公共消费基金体现着“平均分配”的社会经济关系;居民个人消费基金体现着“按劳分配”的社会经济关系。对二者之间的量的比例关系的不同选择,会直接影响不同消费者的物质利益关系。如何使二者在量上达到最佳的结合,是消费基金管理在这一层次上的政策侧重点。

(3)在底蕴层次上,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各自内部的最终使用方面,直接影响到不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事实上的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在积累基金内部的分配比例上,如何使生产性积累基金和生活性积累基金在量的比例上达到最佳的结合;在居民消费基金内部,如何使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与储蓄在量上达到最佳的结合,是消费基金管理在这一层次上的政策侧重点。

〖参〗我国消费品价格政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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