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05页(1028字)

由银行或其他机构发行的,可以凭此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的一种工具。

它是一种信用凭证,具有先消费后付款的特点。信用卡的先驱,首推英国的“幸运衣着用品联合商店”(Provident Clothing Group)于19世纪80年代发行的类似于信用卡的购物卡,该卡由商店发给顾客,用来向规定的商店购物,每周结算一次。而首先广泛使用信用卡的则是美国。最早的银行卡是由纽约的弗莱特布什国民银行(Flatbush National Bank)首创。

稍后几年,大莱银行、美国运通银行也相继发行了信用卡,但这些卡主要用于旅游,只具备支付功能,不具备信贷功能,故属于非正式的信用卡。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正式的银行信用卡,1958年美洲银行发行了“美洲银行信用卡”,1966年,美国西部各州银行协会所属银行发行了“万事达卡”。

此后,各式信用卡纷纷出台。目前,有些信用卡(如VISA card,Master card,American Express等等)已成为世界范围跨地区、跨国境使用的一种信用凭证。

根据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同,信用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信用卡。它是信用卡家族中最主要的成员,规模最大,功能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典型的信用卡同时具有支付和放款功能。(2)借款卡,又称提现卡。

主要用于现金支取。申请该卡的客户事先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及资信等情况确定提现额度,然后发给借款卡。

(3)支票保证卡,又称支票卡。起保证支票付款的作用。

顾客在开出无保证卡的支票向第三者付款时,如果账上余额不够,银行有权拒付。(4)灵光卡。80年代由法国推出的一种带有微型集成电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动计算、数据处理和储蓄功能,卡片可记忆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

使用时顾客将卡插入自动记录器并键入密码,即可将购货金额从卡上存储余额中扣除,结出一个新余额。

但由于这种卡的成本太昂贵,消费者目前使用积极性不高。此外,按信用卡的使用范围,还可将其分为:国际卡和国内卡。国际卡是可以跨国界使用的信用卡,如维萨卡、万事达卡、日本JCB卡等;国内卡是在本国使用以本币提供信用和结算的信用卡,如我国的长城卡、牡丹卡、金穗卡等。

信用卡的存在,可以为持卡人带来购物、旅游的方便,对授卡机构也会增加营业额,获取更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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