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分类构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98页(1440字)
为详细考察家庭组织收入的状况而对其做出的区分。
它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职工家庭收入和农户、城乡个体户家庭收入。
职工家庭收入包括:(1)职工劳动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和非工资性收入两种:前者如标准工资、工资性津贴、工资性奖金。后者则指职工从工资单位获取的工资而外的独生子女费、困难补助、出差补助等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收入。(2)其他劳动收入:或可称为家庭经营收入。(3)在外亲属寄回的赡养费、抚幼费、馈赠的礼品、礼金等转移性收入。(4)资产收入:家中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购买债券、股票、国库券的债息和股息收入;出租自有住宅及其他财产的租金收入。(5)继承遗产、分家析产及出售废旧财物等取得的收入。(6)从工作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发放和劳务提供的收入。
农户和城乡个体户家庭的收入包括:(1)从集体经济中得到的收入;(2)家庭经营纯收入;(3)其他收入,包括国家给农户、个体户的救济、扶贫、抚恤、津贴费等项收入;在外人口寄回或带回家中的现金和实物收入;存款利息和购买债券、股票后的债息、股息收入;保险赔款收入;接受亲友馈赠收入;其他收入等等。
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这是以家庭收入的表现形态所作的分类。
货币收入是当前家庭收入最主要的形式。实物收入是家庭收入的辅助形式,包括农户的自种自食等自给自足、未经商品形态转化的收入;另外还包括企业单位对职工发放的保健食品、劳保用品(生活用部分)和生活用品等实物,以及以实物形式出现的礼品、奖品、遗产、赠与品或其他实物收入。
劳务收入通常难以用货币形态衡量,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总额,但却明显地减少了家庭劳务类支出,提高了家庭生活水平。
劳动收入、资产收入与其他收入。
劳动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体形式,包括工资、奖金、稿费、发明专利收入、经营收入等与劳动直接相关的收入;资产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利息、债息、股份收入及其他资产收入。其他收入如居民家庭接受救济补助、非工资性津贴、遗产继承、接受馈赠等取得的收入。
经常性收入和一次性收入。经常性收入是指收入时间与数额都比较稳定,有规律可循,能够纳入家庭收支预算计划管理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经营收入等。一次性收入如稿费、出外讲课费、加班加点费、一次性奖金、接受遗产和馈赠等收入,收入的时间与数额都不确定,无法寻求其规律性。
合理收入与不合理收入,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两种分类有联系性,合理收入必定是合法的,非法收入必定是不合理的,但不合理收入却并非一定是非法收入,合法收入也并不一定完全合理。不合理收入通常指获得收入明显地高于其付出的劳动量。
非法收入是用非法手段攫取的收入。不合理收入要适当限制,不合法收入则应坚决取缔。
〖参〗家庭收入构成
家庭收入水平
家庭收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