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消费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17页(536字)

购买和选用家用电器的基本依据。

家用电器属于耐用消费品,价格一般较高,消费者在购买这类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原则:(1)要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选择和购买。首先要考虑是否存在实际需要;其次要考虑家用电器和居住条件是否相适应;第三要注意存放空间和耗电问题。(2)要考虑使用功能是否“过剩”。在选择购买家用电器产品时应依照实际需要来选择具有相应功能的物品,做到“物尽其用”。

那些对具体个人来说不需要的功能,在经济学中称为“过剩功能”,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上是一种无谓的浪费。(3)注意“使用成本”问题。

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购买和使用中消费者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即同时存在“购买成本”和“使用成本”,后者主要包括使用过程中的消耗品和维修保养费用。(4)注意产品的更新换代。由于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产品不断变化更新,如果不是急需则不要花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去抢购。另外在选购家电产品时,还要考虑售后服务问题。

家用电器产品的维修保养一般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普通消费者难以胜任,因此在选购时应着重考虑保修期和保修条款等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实际上是家电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得到生产者和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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