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土所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39页(323字)

周代赋税征收方式的基本原则。

即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在交纳贡税时,采用因地制宜的政策,不强调贡物形态种类的一致。它是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所实行的一种贡赋制度。

任土所宜,在赋税征收上考虑到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产品的特点,有利于通过征税调剂各地的消费水平,无论对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与《尚书·禹贡》所强调的“贡土所宜”基本一致。

但周代实行任土所宜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贡赋对国家财政的效益,以满足各级统治者的消费需要,如周代朝贡的许多珍贵物品,就是在贡土所宜的旗号下搜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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