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福成的价格论与竞争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85页(1671字)

中国近代思想家和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薛福成关于消费品的价格和竞争的思想。

薛福成从积极主张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观点出发,根据对西方国家工业产品和市场流通的考察,比较深入地分析了机器产品相对于手工产品的巨大竞争能力,探讨了机器工业的利润来源,从中表现出朴素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

他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制造该商品所花费的人工,即劳动。“且以一人所为之工,必收一人之工之价”。这一认识虽然还未反映出决定商品价格的全部因素,但他却大大超过了《管子》关于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商品数量和供求的看法,而抓住了决定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即劳动的消耗。

从这种观点出发,他比较实际地分析了机器产品为什么比手工产品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并能获得巨大利润的原因。他指出:“有机器则人力不能造者,一人之力能造之,夫以一人兼百人之工,则所成之物必多矣。然以一人所为百人之功,减作十人之工之价,则四方必争购之矣。然则论所成之物,一人可兼十百,论所获之价,一人可兼二、三,加以四方之争购其物,视如减十减百之便利,而谓商务有不甚殷,民生有不富厚,国势有不勃兴者哉?”(《庸庵海外文编》)。在这里,他指出,如果一个人通过采用机器能兼作一百个人的工作,那么由于生产率提高而使产品大幅度增加。

这样,一个用机器生产的人,其劳动成果就相当于100个手工劳动者的工作量。比如,原来一个手工劳动者一小时只能生产一件产品,而采用机器后,一个人一小时就可生产100件同类产品。如果原来一件手工产品的价值是100,而现在一件同类机器产品的价值仅为1%。

他说,如果把机器产品的价格按原手工劳动10%的工价确定每件产品的价格,它虽然比每件机器产品的实际价值高出9倍,但因为他却比手工产品的价格降低了90%而必然引起四方消费者的争相购买。如再降下来,只按手工产品2%~3%的工价确定每件机器产品的价格,那么它虽然仍高出每件机器产品的2至3倍,但又由于它比手工产品的价格降低了97%~98%而更加引起社会消费者的抢购。

表面看来,机器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了,而实际上采用机器生产的资本家却还是从每件产品中获得9%,至少是2%~3%的利润。根据这种情况分析,薛福成认为,机器生产由于生产效率高,因而生产等量产品比手工操作花费的劳动要少得多。

因此机器产品就会因其价格大大低于手工产品而对顾客有更大的吸引力,因而不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而且可以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这就是薛福成通过对机器工业产品价格和利润来源的分析所表现出来的朴素劳动价值论。

应该说,他根据对西方机器工业和市场竞争的考察,经过个人认真深入地思考,从而不自觉地接触到劳动价值论这样一个重要的课题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他的这一观点,首先把产品的劳动消耗作为决定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解释了机器生产的优越性和采用机器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原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引起中国人兴办近代机器工业的兴趣,有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其作用和影响基本来说是积极的。

但如果用克思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分析,他的这一思想又存有局限性和片面性。

首先他的思想没有反映出决定资本主义商品价格的全部因素,认识不到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及劳动创造价值的区别,从而也就模糊了资本家利用商品生产剥削工人剩余劳动的本质。其次,在他看来,既然机器的采用是取得高额利润的关键,那么在企业的产值和利润中,除掉生产花费的人工,其超额部分则应归功于机器了,这就使人很容易得出机器也创造价值的结论。

而不了解机器作用的发挥和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也是靠人的劳动来完成的。

尽管如此,我们说,薛福成的劳动价值论,仍不失为中国近代经济理论中有一定思想深度的重要创见。是继后期墨家学派和明代丘浚朴素劳动价值观点之后,又一次为缺乏系统价值理论的中国经济思想史增添了新的一页。

上一篇:商政论 下一篇: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