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特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讲义 189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江西人民出版社《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第41页(7829字)

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1832~1920)是近代西方心理学的创始人,被誉为“实验心理学之父”。1832年生于德国。1951年人杜平根大学学医,第二年又转到海德堡大学。大学毕业以后,他到了柏林大学,在具有“实验生理学之父”之称的约翰内斯·缪勒主持的生理学高级实验室从事生理学的研究工作。1857年,冯特回到海德堡大学,担任生理学讲师,第二年又担任了着名感官生理学家赫尔姆霍茨的实验助手。这段时间里所受的生理学的训练对冯特的思想有重要影响。冯特后来以生理学的模型塑造“新”心理学就与这一时期的工作经验不无关系。

在1875年去莱比锡大学担任教授之前,冯特曾在苏黎世等大学任教。从1875年开始,冯特担任了莱比锡大学的哲学教授,1879年在该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国际上公认莱比锡大学的心理实验室是心理学独立的标志。冯特在莱比锡工作了45年,1920年去世。

冯特对心理学的贡献有三个方面:第一,使心理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第二,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心理学的研究中,创立了实验心理学;第三,培养了一大批学生,许多着名的心理学家都是他的学生,如铁钦纳、屈尔佩、安吉尔、霍尔、别赫捷列夫等等。这些学生把冯特的心理学带到自己的国家,使心理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

冯特是一个多产的作家。他的着作的范围包括哲学、逻辑学、生理学、实验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等等。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讲义》是冯特早期的着作之一,首版于1863年,1894年出第2版。尽管这本书出版较早,但是通过修订,早期的一些不成熟的思想被修改,并增添了冯特后期对心理学的一些理论观点,因此可以代表成熟时期冯特的心理学思想。加之这本书是由冯特的演讲稿修订而成,在语言风格上更接近口语化,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因此可以说这本书是了解冯特心理学思想的一本理想读物。

从书名上就可以看出,这本书从内容上分为两大部分:人的心理学和动物心理学。但是冯特并不是等量齐观地看待这两个部分。在全部的30讲中,直到第23讲他才开始讨论动物心理学的有关问题,可见冯特重视的是人的心理学。冯特的指导思想是:任何人在从事动物心理研究之前必须首先了解人类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因为动物心理学的研究是为人的心理的研究服务的。

在第1讲中,冯特论述了心理学同哲学的关系问题。冯特认为,长期以来心理学一直在哲学的框架内,可以说心理学源于哲学,心理学同哲学有着共同的兴趣,但是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不能满足于哲学的思辩模式,心理学的理论概念应该有实验的基础,心理学应该以自然科学的模型来建设自己。

冯特认为,在哲学的体系内心理学长期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争论。唯心主义把所谓的“心灵”看成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不受物质世界的制约,人们通过推理就可以了解心灵的官能。对于心灵的了解不必通过客观的事实,只要凭借逻辑思维或直观内省就可以把握心灵的特性。唯物主义站在其反面,但是唯物主义仅仅满足于心理功能依赖于生理过程的假设上,或以某些生理的动因解释心理过程,但又提不出任何的科学依据,所以形成的理论不过是一些假设和推理而已,不能给心理学任何有益的帮助。因此,冯特认为应该远离这些争论,走自然科学的道路,以实验提供的事实为依据,把心理学建立在实验方法的基础上。

在第2讲中,冯特首先回答了心理学能否成为真正的科学这一问题。德国哲学家康德曾提出心理学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因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意识或心理处在不断的流动和变化中,没有任何稳定的整体可供分析和研究。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内省来了解意识或心理的特性。但是内省的介入往往又改变了意识的状态,这时的意识已经不是原来所要研究的意识,因此心理学注定不能成为科学的研究。冯特对此持不同的观点。他指出:如果我们试图观察自己的心理活动,则观察者和被观察的客体是统一的,而一个值得信赖的观察的最重要条件又总是被认为是客体和观察者的彼此独立。然而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我们因为心理学观察的这种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而抛弃这种方法,那么我们就太轻率了。

冯特提出两种方法补救自我观察的局限性。第一,通过回忆的方法避免自我观察介入导致的心理过程的改变。利用回忆的方式可以保持心理过程的完整性,使心理过程的进行不受自我观察所带来的干扰作用。第二,自我观察者把自己的心理过程置于外部刺激的控制下,以实验条件来控制自我观察,把传统的内省法变成实验内省法。第二种方法是实验心理学区别于传统的哲学心理学的主要特征。

冯特把心理过程区分为三种:(1)观念,是外部物体的表象,每种观念都有它的外部原型;(2)感情,是心灵对观念的反映,外物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是观念,在产生观念的同时,人们也产生对观念的主观反映,如痛苦、愉快等等。(3)意志,或称努力或冲动。冯特对心理过程的分类同现代心理学的分类方法是一致的。现代心理学把心理过程分为知、情、意多少受到冯特观点的影响。

尽管冯特把心理过程分为观念、感情、意志,但是冯特对观念最为重视,因为只有观念最适合实验分析,其原因是观念有它的外部原型,便于实验条件的控制,而感情和意志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难以用实验条件加以控制。因此冯特把重点放在观念的分析上。依据冯特的分析,观念可分为三类:感知觉、记忆和意象。就性质来说,观念有强度和质量两个特性。这两个特性是独立的,可以独立变化,但是两者却是相互伴随的,任何一个观念都是这两个特性的统一体。

在第3、第4讲中,冯特论述了心理物理测量和应用。在冯特之前,韦伯和费希纳已经总结出心理物理法,费希纳还创立了心理物理学。但是冯特却把他的讨论主要限制在韦伯律的讨论上,分析了韦伯定律在感觉测量中的各种问题。当时的一些学者无视韦伯和费希纳在感觉测量中的成就,仍然怀疑感觉测量的可靠性。冯特指出,既然我们可以假定有“强”的感觉和“弱”的感觉,那么这个假定本身就支持了感觉具有量的差异,而这种量的差异就是我们进行测量的基础。

感觉在数量上的差异有它的外在原型。外在刺激在强度上具有数量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感觉差异的物质基础。但是我们必须了解,刺激强度和感觉强度之间并不是一种直接的、线性的联系。依据韦伯律,感觉强度和刺激强度之间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成一定的比例关系。白天我们不能听到时钟的走动声,而夜深人静时时钟的滴答声却清晰可闻。刺激强度在白天和黑夜都是一样的,但我们的感觉却迥然相异。这说明感觉的强度是刺激的强度与刺激的背景相对照的结果。这就是冯特所提出的感觉强度的“相对律”。

尽管存在着感觉强度的相对律,但是感觉强度的确依赖于刺激强度,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承认了这一点,就给感觉强度的测量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基础。冯特认为这一观点的确立对心理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确立了心理是可以测量的,而这种测量有它的科学基础。这是实验心理学建立的科学基础。

在对韦伯律的解释方面,冯特既反对生理学的解释,也反对交感论的解释。生理学的解释认为神经传导的特性决定了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之间的相对关系,冯特认为这种观点只是一种推测,缺乏科学的依据,无法从实验上加以证明。因此生理学的解释是不足取的。交感论的解释以心身的交互作用解释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之间的相对关系,冯特认为这种观点同样缺乏科学的依据,因而也是不足取的。冯特认为应该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韦伯定律,以心理学的事实分析这一现象。后人认为冯特对韦伯律的解释反映了他的心理平行论观点。

在第5讲中,冯特分析了感觉的另一个特性——质量。冯特认为,感觉不仅具有强度的特性,也有质量的特性,感觉在质上的差异是区分感觉种类的主要标准。

感觉器官的不同是导致感觉性质不同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人有不同的感官,如眼、耳、鼻和皮肤等。这些感觉器官使人产生颜色、声调、气味、温、触等不同的感觉。除此之外,在同一感觉内也存在着质的不同,例如,在颜色感觉序列中,有黄的感觉、红的感觉等等。在听觉中,有不同声调的感觉。这些感觉的通道尽管是一样的,但是它们却有着质的差别。

在第6讲中,冯特评价了几种流行的视知觉理论。我们知道,冯特曾经是赫尔姆霍茨的实验助手,但是冯特却并不接受杨格——赫尔姆霍茨的颜色视觉的三色理论。对于海林的颜色视觉“颉颃”说,冯特也仅持部分赞成的观点。冯特以色盲病人的研究为例,指出红、绿色盲的人能看到黄色,而依照三色理论,黄应该由红、绿、紫三种基本色以不同的比例混合而成。因此看不到红、绿的色盲者不应该看到黄色,而事实却相反,病人能看到黄色,这说明三色理论是错误的。颉颃说能解释红、绿色盲,但是却无法解释全色盲的人为什么可以看见灰色。因此,冯特认为上述两种理论都是片面的。他力图综合这两种理论。提出一种颜色视觉的新解释。但是有证据表明,冯特所吸收的是这两种理论中的失败的成分,其新解释根本令他人无法接受。

在前述各讲中,冯特探讨了感觉心理物理学的一些问题。对于冯特来说,感觉是一切心理现象的基础,每一种心理活动都含有感觉成分。因此,在了解其他心理活动之前,必须首先理解感觉的基本特性。从第8讲开始,冯特把他的注意力转向与反射运动有关的各种问题。冯特认为,感觉的直接结果就是反射。他指出,“每一种在强度上足够强,且没有为对立的影响所抵消的感觉都有一个肌肉运动尾随,而我们称这个肌肉运动为反射”(第120页)。

反射具有目的性的特征。任何一种反射都服务于一定的目的。眼肌的反射是调整视角或射线,以使视网膜能获得清晰的图像或避免强光的伤害;四肢肌肉的反射是为了进行某种动作。反射在最初是不规则的,无法依照目标达到理想的目的,但是通过后天的实践,反射逐渐变得精确化。

形成理想而精确的反射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反射在最初出现时可能并不理想,通过活动,反射逐渐理想化。反射是怎样通过后天的活动而实现精确化和理想化的呢?

在第9讲中,冯特分析了上述过程。冯特认为,反射运动的精确化和理想化是通过动觉刺激与外在刺激的配合而完成的。动觉是反射引起的肌肉运动所导致的本体感觉。通过这种本体感觉,人们调整着反射的动作,使之与外在的目标协调一致。由于这种感觉并不涉及外在的客体,因而往往被研究者所忽视。实际上这种感觉在反射运动的精确化和理想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反射形成方面,冯特反对天赋论的观点。康德认为人的空间知觉、立体知觉都是先天的知识形式,是“先验范畴”。对此,冯特持否定的态度。冯特认为,一个眼肌受伤的病人最初不能正确地伸手及物,因为他的视野由于眼肌的受伤偏离了正确的方位。但是通过多次尝试后,病人适应了偏离的视野,补偿了伤眼所提供的不正确的空间信息,因而可以再次准确达到目的物。反射运动的发展也遵循同样的过程,最初的反射不规则、不理想,通过动觉刺激和外在刺激的配对,反射最终实现精确化。从这一点来看,任何空间知觉都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不同刺激的感觉相互联结的产物。

在第10讲至第13讲中,冯特以视觉运动反射、立体声知觉、深度知觉等具体的实例来论证他的上述观点,并对上述各类感知觉作了深刻分析。

第14讲和第15讲探讨的是感情和意志的概念及其与观念的关系等问题。冯特认为,上述讨论皆与观念有关,涉及的都是有关外部世界的知识。但是人不仅有观念,人还有伴随观念而产生的感情和意志。观念是经验的客观方面,感情是经验的主观方面。感情总是伴随着观念。我们在理解事物时不可能不产生某种快乐或忧伤的感情。当我们认识事物时,我们或者为它们所吸引,或者为它们所烦恼,或者为它们产生激动或压抑。这些伴随观念而产生的感情又影响着我们的行动,调节着我们的认识,个性特征正是通过感情和意志而表现出来的。

冯特清醒地意识到把完整的心理生活划分为观念、感情和意志的危险性。他指出,“情感和意志紧密交织,两者又与观念紧密相连。这些过程的区分只存在于心理学研究的抽象过程中,并没有现实的基础。感情可以转变成冲动、冲动转变成意志行为,而意志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又成为观念的来源”(第210页)。因此冯特认为心理生活是一个紧密的整体,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才把它们孤立开来。

有关意识的概念是冯特在第16讲中所讨论的主要内容。在冯特看来,意识是心理生活的某个阶段或某个方面,它同观念、感情和意志等特殊的心理过程或状态是不同的。某些特殊的心理过程或状态可能是处于意识区域内的,而另外一些心理过程或状态可能是无意识的。对心理过程所作的这种区分使某些心理学家开始对无意识心理生活产生极大的兴趣。

一些学者据此把意识比作舞台,观念、感情和意志等心理过程是舞台上的演员。这些演员时而登上舞台,时而退居幕后,时而又重新登台。登上舞台意味着进入意识领域,退居幕后意味着进入无意识状态,重登舞台意味着观念复返于意识。但是冯特认为这种比喻并不恰当。因为舞台可以脱离演员而存在,但是意识却不可以脱离具体的心理过程而存在;同一演员可以反复登台或退场,但是一个具体的心理过程,如观念,不可能重复出现。前一个观念与后一个观念可能是类似的,但是由于心理生活的多变性,两者不可能是同一的。

另外一些学者尝试把意识定义为协调内部经验的某种特殊的心理事实。冯特认为这种定义也是不恰当的。因为把意识定义为协调内部经验的心理事实无疑假定了意识高于其他的心理过程,蕴含着意识独立于其他心理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冯特认为意识同其他心理过程是相互交织、不可分离的。意识是由各种同时的和相继的心理经验共同组合而成的统一体,意识的基本作用就在于把心理生活组合成一个整体。对意识过程的探讨离不开对各种具体心理过程的分析。

以上述各讲对心理内容的探讨为基础,冯特开始论述心理内容联结的规律。冯特对联想律的阐述除了个别地方稍作修改外,大部分与传统的联想律是一致的。他把联想律分为三种:

1.同时联想,又称融合,指的是通过感觉元素的集合而构成的经验,如对音乐合弦的知觉。

2.复合(complication)。这一概念由赫尔巴特首先提出,冯特以这一概念表示由两个感觉通道组成的经验,如看到苹果而想到苹果的味道。

3.同化,即把当前的印象纳入一种熟悉的经验中,记忆在这种联想中起着重要作用。此外,冯特还从不同的角度对联想进行分类,如把联想分为同时联想和相继联想;直接的联想和间接的联想;接近联想和相似联想等等。这些联想的规律大部分取自哈特莱和培恩的联想主义心理学。冯特只是对它们进行了重新归纳与分类。

冯特重视的是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对变态心理给予极少的关注。但在本书的第21和22讲里,冯特简要论述了梦、催眠、梦游和心理紊乱等问题,提出了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以此作为人类心理学的结语。

冯特认为梦是一种暂时性的心理变态。但是梦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正常的,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暂时性的心理变态。梦的产生与睡眠时的感觉刺激有关,这些刺激引起了记忆中某些观念的活动,因而导致了梦。梦游的机制也是如此,只不过在梦游状态下,刺激不仅引起了观念的活动,而且引起了意志的活动。冯特反对催眠的研究,因为他认为催眠状态是一种病态,其研究不能给普通人的正常心理提供任何有用的帮助。

从第23讲起,冯特把他的目光转向比较心理学。冯特虽然主张研究普通人的正常心理,但他并不反对动物心理学的研究,因为他认为人与动物在进化的阶梯上尽管处在不同的水平,但是两者在心理特征上具有某种连续性,换句话说,动物心理的研究有助于了解人类早期的心理特点。

冯特认为,动物心理的研究有两个出发点:一是从心灵的比较生理学的观点出发,对动物的心灵构造作全面的比较研究;二是以了解人类心灵的根本的目标,对动物心理的研究仅仅局限于那些有助于了解人类心灵进化的那些方面。冯特认为,动物心理学的研究应该采取第二个出发点。

在动物心理的研究中,冯特反对罗曼尼斯的拟人论观点。他指出:“这种流行的心理学的一个最大的弊端是:它不是以客观的观点把心理过程看成心理过程自身所展现的样子,而是把观察者的观点强加给心理过程,把观察者的想象和动机投射给动物”(第342页)。冯特认为动物心理学应该采用客观的实验和测量方法,记录动物的行为,避免拟人化倾向。

冯特支持摩根的吝啬律,认为应该采用简单的原则说明动物的心理特点。他认为动物同人一样具有形成联想的能力。这一观点曾使桑代克深受启发,提出动物学习中的“结连”概念。但是冯特认为动物还不具备人所具有的智慧能力。冯特指出:“从联想到严格的智慧这一步无疑是心理进化中花费时间最长的。任何低于人的高等动物由于其生理物理组织的一般特性而不可能跨过这极其重要的一步”(第365页)。因此冯特认为决不可以用人类的心理特点来解释动物。

冯特在动物心理学的论述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客观化和实验化倾向。这种倾向明显表现了冯特为追求心理学的自然科学化所作的努力。从这一观点来看,传统上把冯特的心理学当成一种主观的心理学是失之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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