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土地基本理念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14页(269字)

日本《土地基本法》第6条规定:(1)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法制定的有关土地的基本理念,综合地制定土地的相关政策,并实施这些政策。(2)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通过宣传等活动,采取适当措施,加深国民对土地基本理念的理解。第7条规定:(1)事业项目人必须遵循土地的基本理念进行土地的利用和交易。(2)事业项目人必须配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实施的土地政策。第8条规定:(1)国民进行土地利用和交易时,必须遵从土地的基本理念。(2)国民必须努力配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实施的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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