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土地年度报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14页(195字)
日本《土地基本法》第10条规定:(1)政府必须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呈报有关地价、土地利用、土地交易和其他有关土地的动态,以及政府对土地实施的基本政策。(2)政府必须每年考虑与前款报告相关的土地动态,将准备对此采取的基本措施,做成明确的书面文件提交国会。(3)政府将前款中准备采取的措施编写成明确的书面文件时,必须听取土地政策审议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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