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土地政策审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14页(284字)

日本《土地基本法》第19条规定:(1)在国土厅设置土地政策审议会。(2)审议会依据本法、《国土调查法》、《促进国土调查特别措施法》和《国土利用计划法》,调查审议属于其权限内的事项。此外,根据内阁总理大臣提出的咨询,调查审议综合性的、基础性的土地政策事项,以及有关国土利用的基本事项。(3)审议会对于前款规定的事项,可以向内阁总理大臣,也可以通过内阁总理大臣向相关行政机构的长官陈述意见。(4)相关行政机构的长官可以就自己部门管辖的、有关土地的综合性的、基础性的政策事项,以及有关国土利用的基本事项,听取审议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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