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1987年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19页(398字)

匈牙利1987年颁布《土地法》,共15章71条。其中前言中指出,为了加强土地的经济社会关系的社会主义特征,为了使国家和合作社的土地所有制具有相同的社会主义特征,为了使合作社的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权统一,为了增强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生产安全感,扩大他们在经济方面的自主权,简化有关土地的行政手续,以及为了保护耕地、利用耕地和维护耕地的肥力,国会特制本法律。第1条规定,该法律除森林以外对全国的所有土地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和其他建筑设施有效。第2条规定:(1)该法律将对不动产的所有、使用、利用、流通和保护作出规定。(2)对于修建建筑物和其他建筑设施(以下简称建筑物)和它们的用途、使用和利用也将由专门的法规作出规定。(3)有关水域的经营、矿山和自然保护等都有专门的法律条例。第3条规定,土地是国家的财富,保护土地、按照功能使用土地是全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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