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1990年土地集中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3页(280字)

西班牙于1990年3月23日颁布《关于土地集中、合并的法令》。主要内容:(1)规定土地集中应建立在公共利益原则上;(2)规定土地集中可以由社区政府或当地政府发动,也可由地区的大多数土地主请求之下发动;(3)成立专门的土地集中委员会指导土地集中实施。委员会由政府代表和从受影响的农场主中选出代表组成;(4)任何地区的土地重新组织后,都要重新颁发土地所有权凭证;(5)应对违反本法令规定者,设立罚金在5000-10000元之间的惩罚措施;(6)规定了耕作协会最小规模;(7)应设立一个促进耕作协会形成的激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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