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47年土地规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38页(236字)

英国1947年发布《城市农村计划法》。该法规定,除小规模农业及林业开发外,各城乡的一切建设事业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法中规定的一切决定和管理制度;设立中央土地委员会,授予私有土地的征购权,按现有使用价值给予补偿;土地开发权属于国家,由地方政府决定土地利用方案;私人的土地开发必须申请开发许可,经批准同意开发者,应向中央政府缴纳100%的开发课征款。该法对土地增殖也作出规定。根据规定,英国全国的土地开发价值都归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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