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土地改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61页(243字)

十月革命后,亚美尼亚建立苏维埃政权,开始进行土地改革。1920年12月颁布《土地和河流国有化的法令》。1921年1月颁布《森林、地下矿藏和地主果园国有化法令》。由于农民无地少地现象极为严重,1921年9月颁布《土地分配暂行规定》。根据规定,从1922年开始土地整理,剥夺贵族土地,将其使用土地限制在劳动标准以内,削减富农土地。将没收土地分配给农民。还规定,为保证农民分得土地,可减少国营农场土地面积。《规定》还对土壤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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