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1991年土地分配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96页(280字)
葡萄牙1991年4月26日颁布《分配国有化的或被没收征用的耕地的法令》。该法令规定了除少数情况外,不应当直接因国家或公共实体管理没收征用或国有化的土地。应将土地分配给具有足够专业化能力的个人或社团用以种植农作物。法令规定,青壮年农民、小农户(没有固定收入)享有土地分配优先权。这些土地不能分配给去城里打工的农民。所分配的土地不能超出该法所规定的最高标准,也不能比最低标准低。地面的大小应以土地的生产能力及耕作的农作物为基础。原则上以租赁方式为主。土地分配应以合同为基础,合同按照法律强制签订,并附有耕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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