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土地所有权行使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2页(260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209条规定,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在法律允许流通的限度内由其所有人自由行使,但不得对环境造成损失,也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第260条规定:(1)对土地享有所有权的人,有权出售、赠与、抵押或出租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土地进行处分,但有关土地依法被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情形除外。(2)依照法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农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上述土地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限制用于其他目的。对这种土地,可在其用途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