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75年土地权属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8页(224字)

1975年,英国工党政府为推行限制土地私有权,发布《土地公有化法》,加快实现土地国有化、公有化。该法规定,土地的利用必须置于土地适当利用的计划之下;土地开发的计划制度,一定要由地方政府、地域社会优先顺序积极控制;地方政府进行开发的“开发用地”全面公有;开发后的土地允许向民间出租或出让;城市开发地域的土地完全归城市政府所有,由城市政府开发后可出租出让,除此以外,在开发用地上不准许有其他开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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