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小农土地所有权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57页(244字)

古巴1976年2月15日《宪法》第20条规定:(1)国家承认小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2)为发展农牧业生产,为获得国家的信贷服务,小农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相互组织起来。(3)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和方式,允许组织农牧业合作社。合作社所有制是入社农民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形式。(4)国家支持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小农合作社生产和个体生产。(5)国家鼓励小农自觉自愿地参加国营农牧业生产单位和国家农牧业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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