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土地限额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58页(254字)

秘鲁《土地改革法》对小地产土地划分面积作出规定:(1)自土改法令颁布后,禁止划分面积小于家庭农业单位面积的农业田产。家庭农业单位的面积无论如何不能小于3公顷。(2)由土改和农业安置总局通过“集中小块地和农业调整行动”,给每一个农户分配一块符合规定数额的小块地,减少农村居民分散状况。(3)在划分田产时,始终耕种这块田产的农户有权优先分得土地。分得土地者应在10个年度付清地价。(4)分得田产可以继承。(5)农牧业开发银行可为分得小块田产者偿还债务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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