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土地埋藏物处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97页(225字)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932条规定:(1)埋藏物是某一隐藏或者埋藏在地下的、任何人都无法证明自己是物品的所有人的、有价值的动产。(2)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在自己土地内发现物品的人。在他人土地内偶然发现的埋藏物的所有权,一半属于土地的所有人,另一半属于发现人。以上规定准用于在他人动产中发现埋藏物的情况。(3)具有历史、考古、古代人类学、古代生物学以及美术价值的埋藏物的发现应当遵守特别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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