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维亚国家土地复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20页(261字)

玻利维亚:1989年11月16日颁布《强制恢复退化土地的法令》。该法规定:(1)本法指定的居民有恢复并保护被污染土地免受腐蚀的基本义务。(2)在基本义务上违约的土地,应被政府无偿没收。被没收土地在政府进行恢复后,应分配给合适的候选人,作为农业用地。(3)为防止土地退化,应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并遵照政府管理计划来使用此类土地。(4)被恢复土地使用不遵守上述计划时,应由政府没收土地。(5)对受上述义务影响的土地所有者的财政援助,应通过由国家财政部支持的滚动基金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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