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共同耕作契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85页(199字)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2164条规定,在共同耕种契约中,出租人与一名或数名佃农,以获取产品和利润为目的,在土地的耕作以及相关经营中相互协作。产品和利润的分配标准由行业规则、契约或者惯例规定。第2165条规定,共同耕种契约是一种以佃农进行并且完成农作物正常轮作的必要时间为期限的契约。在佃农未进行轮作的情况下,共同耕种契约的期限不得低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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