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水开发促进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7页(255字)
日本于1961年11月13日颁布《水资源开发促进法》,多次修改,1978年再次修改颁布。本法目的:为确保产业的开发与发展,确保城市人口增加地区的供水,保证水源的保护与蓄水,促进河川水系的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以及合理利用,以期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国民生活的提高。本法由14条组成。其中规定,政府必须进行必要的基础调查,以便确定本法规定的水资源开发水系,决定水资源开发基本计划;国土厅长官对基础调查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可以要求行政机关的长官提交基础调查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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