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行洪区土地专门许可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53页(217字)

美国《洪泛区管理条例》规定,在行洪道内,经专门许可,下列土地使用方式可按下文所提供的标准进行授权使用:(1)附属于开敞式空间使用的土地利用或建筑物。(2)戏场、联欢会场以及类似短暂性的活动性场所。(3)露天剧院、招牌和广告牌。(4)砂、砾石以及其他无毒性材料的开采。(5)系船池、船坞、船厂、突堤、码头以及控制建筑物。(6)类孵卵处。(7)铁路、街道、桥梁、通用输送线路和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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