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农产品进口关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18页(252字)
根据阿尔巴尼亚法律规定,政府为保护促进本国农业生产,对进口农产品提高关税,由原来7%提高到10%。此外,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对西红柿、辣椒、茄子、黄瓜、胡萝卜征收25%季节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对大葱、白菜、大蒜、菜花征收25%季节税。其他时间维持正常税率。阿海关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海关还可对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税、反倾销税或者反补贴税。对来自与阿已结成或将缔结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的进口产品,阿将对其给予特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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