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土地改革援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12页(522字)

巴西《全国土地改革计划和其他法案》规定:(1)财政鼓励政策应该根据全国土地改革计划的目的加以调整,特别是有关土地问题方面,这不仅是为了与土地改革相结合,而且是为了节省资金开支,保证土地按宪法规定的社会职能加以利用。(2)由巴西技术援助和农村发展公司体系负责的技术援助和技术推广的基础,在于共同动员,力求使这种参与适应土地改革进程的特点。行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对受益农业生产者及其家属的组织,向他们提供扩大自治能力的手段。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巴西技术援助和农村发展公司体系的各机构,同受益者或受益者的组织共同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在这些职责中突出的有:广泛地宣传、讨论和分析全国土地改革计划;同调查组一起,讨论和指导农牧业生产和生产体制的选择,使技术援助和技术推广适合于各种不同条件下的安置;参与对受益者的组织和制定安置计划;在与土地改革进程有关的农业和部门政策的管理和信息方面支持受益者的组织,特别是:信贷和资助机制、贸易、价格和市场体制;技术转让和饮食、卫生与环境的改善;在信贷建议的制定和技术管理方面向受益者提供咨询;在安置计划、卫生、福利、营养和教育等方面提供可利用的有关公共服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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