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吸收外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69页(219字)
尼泊尔1981年颁布《外国投资和技术法》、1982年颁布《工业企业法》。法律规定,除小企业和国防工业以外,外商可以在大、中型工业中自由投资,对中型企业可以控股,对大型企业可以独资或合资经营。任何外国投资者都可将其全部收入汇到尼泊尔以外的任何地方。国家在税收和利率方面给予优惠。1990年以后,尼泊尔继续颁布法令,简化投资程序,对从事外向型产品生产的外国投资者征收所得税限制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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